常州信息港-常州信息港新闻
论坛
汽车
博客
论坛
消费
生活
通行证
人才
首页
投 稿: 8751983@163.com
投诉建议: 0519-86679161
广告发布: 0519-87158836
编 辑 部: 0519-86679161
常州新闻中心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常州信息港新闻频道>常州>各地新闻荟萃>正文
苏州|61岁老头强奸6龄女童被判刑8年

来源:常州信息港   发布日期2008-9-5 12:08:36    进入常州信息港-化龙巷论坛
 
  □商报记者 邹强 通讯员 金华 顾军红

  本报讯 61岁老者宋某用一元二元这样的“小恩小惠”,多次诱奸1名6龄女童,真是禽兽不如。 9月1日,宋某被吴江法院以强奸罪从重判刑8年。

  被告人宋某今年已经61岁,被他奸淫的6岁女童,是租住在他家房屋的房客。 6岁的小女孩跟着父母一起租住在宋某家里。平时父母忙于打工,对孩子疏于照顾,大部分时间,小女孩只能一个人在家独自玩耍。而此时,宋某对这个女童表现出格外的 “关切”来,平时对她“嘘寒问暖”,还不时给她一些糖果、糕点等小零食。

  天真的小女孩很快就对这位 “爷爷”产生了好感。无耻的宋某竟然不顾自己的身份和年龄,对这名年仅6岁的女童动了邪念。趁人不备,宋某残忍地奸淫了这个足可以做他孙女的女孩子。事后,宋某给了小女孩一块钱,并吩咐:“要是别人问起钱从哪里来的,要说是妈妈给的。 ”

  在此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宋某多次强奸了那名女孩。每次完事后他都不忘塞给她一元二元钱,关照她不能把此事说出去。

  很快,女孩就成了村里小卖部的常客,几乎每天都要光顾一两回。出手阔绰的女孩引起了小卖部店主的怀疑,因为女孩的父母平时很节俭,很少给孩子零花钱。店主问她钱从哪里来的,小女孩倒是回答得干脆:妈妈给的。

  好奇的店主忍不住去问小姑娘的父母,父母追问女儿零花钱的来源。而孩子的回答却让父母差点晕倒:房东宋某竟然一直以一元二元钱的小恩小惠多次诱奸孩子!愤怒的家长马上报警,宋某被绳之以法。

  在法庭上,当被告人宋某听到自己被判刑八年后,竟然十分委屈,大声对法官说:“我只不过做了一分钟的坏事。 ”

  法律链接:

  《刑法》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编缉:戈薇)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复制到剪贴板】【打印】 【关闭
 常州信息港 广告投放热线:0519-87158836 886679161
 常州信息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常州信息港"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常州信息港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常州信息港",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常州信息港"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常州信息港",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常州信息港联系。
热点回顾
娱乐休闲
两性健康

公司介绍联系方式隐私政策授权运营网站律师招聘信息广告服务合作伙伴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常州信息港 主办